*第五講*

 

迴旋處

駛向迴旋處的車輛應讓路給正在迴旋處行駛的車輛。如有例外情形,必定有交通標誌或道路標記清楚指示。

駛入迴旋處前應知的事項:

A) 在未抵大路口前便應決定行駛方向;

B) 確知駛入前和駛入時應發出的手勢;

C) 確知在迴旋處時應選用的路線及位置。

在迴旋處向前直駛或右轉

沿左線駛入迴旋處並繼續靠左駛。駛近迴旋處時不容發出手號。在這情形下轉右是毋須發出手號的。

應靠迴旋處的外線行駛,特別留意:

A) 右邊的車輛。這些車輛在駛離迴旋處可能橫越你的行車線。

B) 前面比你先駛入迴旋處的車輛。在橫過入口或出口前,C) 如未能確定交通情況,D) 應先把車停下。

快要駛到要轉入的路口前,應發出左轉手號,但必須在駛過該路口之前的一個路口後才後可發出手號。

在右線行駛的車輛車速較高。單車靠左或靠迴旋處的外線行駛較為安全。

如未能確知前面交通情況,應把車停下,並用手推動單車沿著行人路線前進。

在迴旋處左轉

騎單車者應沿左線駛入迴旋處。駛近迴旋處路口時,應發出左轉手號。駛入迴旋處後,在駛向出口時,應再發出左轉手號。

單車

如路上有單車線,或大路旁有單車徑,則所有單車必須在該等單車線或單車徑上行駛,而不可在路面的其他部分行駛。

如單車徑旁有行人徑,則不可駛入行人徑。並須經常留意行人,尤其是幼童,他們可能沒有看清楚就踏入或闖入單車徑。

在單車徑騎車時,必須遵守在普通道路上應遵守的規則和指示。單車徑亦是道路之一種--不過通常汽車是不准駛入單車徑的。

在單車徑應保持靠左行駛,並讓其他騎單車者從右方超車。切記只可從右方超車。

留意是否有行人在單車徑或正在橫過單車徑,或是否有人在單車徑附近工作或進行其他活動。他們可能看不見或聽不見有單車駛近。

當心有汽車橫過或駛入單車徑。

應按照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指示的方向騎單車。如果交通標誌背向騎單車者,那就表示騎單車者朝著錯誤的方向行駛。在雙程單車徑上,須靠左行駛。在與其他單車徑交界的路口,應準備隨時停車及讓路給其他單車。

單車徑的終點

單車徑的終點有一個交通標誌或道路標記說明。通常騎單車者須在該處駛入普通道路而與其他車輛會合。此時騎單車者須準備讓路給在普通道路上的其他車輛。回頭察看從後而來的車輛,在安全時方可駛入大路。

橫過馬路

駕駛單車有時可能須要橫過有車輛來往的道路。這些車輛大多數均以普通車速行駛,而駕駛人可能不會留意到有單車出現。路上可能設有單車過路處或騎單車者可能會被指示下車使用附近的行人過路處。

騎單車者可選擇將單車駛過馬路,或下車將單車推過馬路,除非有交通標誌規定騎單車者必須下車,否則便要視乎個人的騎單車經驗及當時交通情況而決定。

假如騎單車者選擇將單車駛過馬路,必須遵守第30頁的指示讓路給行人及其他車輛。

假如騎單車者選擇將單車推過馬路,必須遵守第二章的行人過馬路指示﹔但須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及空間安全地將單車向前推進。

規定騎單車者必須下車並在行人過路處將單車推過馬路的管制標誌。

假如沿路旁而駛的單車在路口處須橫過另一條道路,則須遵守上述指示,但要小心是否有車輛轉彎,特別是後面駛來的車輛。必須遵守任何應遵守交通燈號、交通標誌或道路標記。

假如路上的車輛是受交通燈號管制,而單車不必受其管制,則騎單者必須等待交通燈轉為綠燈,並且情況安全,才可橫過馬路 - 但仍須留意是否有轉彎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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