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講*

 

在道路上應注意的事項

開車

從路邊開車駛出時,應先考慮去向;望前望後,特別注意右後方,看看是否有車輛駛來。如有車輛駛近,須待其駛過,才用右臂發生清楚手號,接著便可開車。

停車

除緊急情況下,停車時必須小心慢慢地下。停車前應考慮在那裡停車,同時看清楚隨後而來的車輛,特別注意右後方,並應發出手號,表示即將慢駛岌停車。在剎車時,要雙手握緊把手。

在濕滑的路面上,停車需要較長的時間,故預留的停車距離至少要比平時多一倍。

緊急停車

不須舉手發出訊號。雙手緊握把手以保持控制,並同時使用車前及車後剎車掣。

騎單車時

除發出訊號外,雙手都要握著把手。

無論如何,至少要有一隻手握著把手。

雙腳不可離開踏板。

沿著行人路或路旁行駛---離開路邊約半米處。

如路上設有單車徑或單車線,則單車一定要在這些地方行駛。

除超車外,必須單排行車。

單車不可被拖著前行,騎單車亦不可用手攀附其他車輛或用自己的單車妥著其他單車或其他車輛前進。

單車不可載客。

不可裝載任何會影響車輛控制或平衡,或可能纏著車輪或車鏈的物品。

車上不可裝載任何會阻擋騎單車者視線的物品。

騎單車時不可載上收音機或卡式錄音機耳筒。

騎單車時,不可牽領動物。

不可在單程路的相反方向或雙程路的右方騎單車。

應遵守指導所有車輛的交通標誌或道路標誌。

小心行人,特別是小孩,即使你以為他們知道單車駛近,他們也可能會突然在單車前踏出或闖出馬路。這些行人根本想不到會有車輛在你駕駛的地方出現。其他駕駛人亦可能轉左而橫越騎單車者的行車線。

小心其他車輛,駛近路口時更要特別小心。

跟隨任何車輛時,要保持安全距離。絕對不可緊隨任何車輛的尾部-否則前面車輛突然停車時,騎單車者可能沒有足夠時間剎車。

不可進入「隧道區域」範圍內騎單車。「隧道區域」的起點及終點均有道路標記表明。

如在晚間或能見度低的情況下騎單車,必須開亮單車燈,單車頭開亮白燈,單邪尾開亮紅燈。

怎樣使用車鈴

車鈴只可在有需要時使用,以警告其他道路使用者留意單車。

其他駕駛人可能聽不到單車車鈴發出的警告,故應份外小心,盡量避免有發出警告訊號的需要。

不可按響示意其他道路使用者(尤其是行人)讓路-除非騎單車者不能停車。

如遇禁止單車前進的交通標誌就不可把單車向前駛或推動。這些交通標誌通常設在架空道路、天橋及地下通道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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